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四第十四《湯液醪醴論篇》。
黃帝問岐伯曰:法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舍于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治也,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持法守其數(shù)。親戚兄弟遠(yuǎn)近,音聲日聞于耳,五色日見于目,而病不愈者,亦可謂不蚤乎?
精,謂有而不虛也。但有病在皮膚,微小精實(shí)不虛,若不療者,定成大病,故良工稱為病成。以其病者精志眷慕于親戚,耳目玩樂于聲色,日久病成,不可療也,由其不破于脆①微也。
平按:《素問》“法病”作“夫病”;“必先舍”作“必先入結(jié)”;“持法”作“得其法”;“可謂”作“何暇”,新校正云:“按:別本暇作謂。”注“有而不虛”,原鈔作“有而虛不”,原校作“不虛”!熬珜(shí)不虛”,“虛”字袁刻誤作“無”。
①“脆”,蕭本原作“脃”。m.gydjdsj.org.cn/hushi/考仁和寺本,作“脆”?肌队衿と獠俊罚好y,同脆。今依仁和寺本改。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biāo),標(biāo)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若本無病,則亦無療方,故知有病為本,然后設(shè)工,是則以病為本,以工為末也。標(biāo),末也。風(fēng)寒暑濕所生之病以為本也,工之所用針石湯藥以為標(biāo)也。故病與工相契當(dāng)者,無大而不愈;若工病不相符者,雖微而不遣,故曰不得,邪不服也。
黃帝問曰:其病有不從豪毛而生,而五臟陽傷以竭,
有病不以風(fēng)寒暑濕邪襲于豪毛腠理,入而為病,而五臟傷竭,此為總言。
平按:《素問》“有”上無“病”字;“生而”作“而生”;“傷以竭”作“陽以竭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陽作傷,義亦通!
津液虛廓,
腎傷竭也。廓,空也。
平按:“虛廓”《素問》作“充郭”!袄痹陶`作“廊”。
其魄魄獨(dú),
心傷竭也。
平按:“其魂魄獨(dú)”《素問》作“其魄獨(dú)居”。
孤精于內(nèi),氣耗于外,
雖有五臟之精,而外少吐納之氣。耗,少也,肺傷竭也。
形別不與衣相保,
皮膚不仁,不與衣相近,脾傷竭也。保,近也。
平按:“形別不與衣相!薄端貑枴纷鳌靶尾豢膳c衣相!。
此四亟急而動中,是氣巨于內(nèi),而形施于外,治之奈何?
此四候即是五臟傷竭,病生于內(nèi),故曰動中。亟,數(shù)也。是為五臟大氣數(shù)發(fā),病生于內(nèi),病形施外,療之奈何也。
平按:《素問》“亟”作“極”;“巨”作“拒”。注“巨”,大氣也,應(yīng)作“巨”,袁刻作“拒”。
岐伯曰:卒治權(quán)衡,
卒,終也。權(quán)衡,臟腑陰陽二脈也。病從內(nèi)起,終須調(diào)于臟腑陰陽二脈,使之和也。
平按:《素問》作“平治于權(quán)衡”。
去宛陳,
宛陳,惡血聚也。有惡血聚,刺去也。
莖微動中四亟,
腎間動氣得和,則陰莖微動,四竭得生,故本標(biāo)得,邪氣服。
平按:《素問》“莖”作“□”,新校正云:“《太素》□作莖!迸c此正同;“動”下無“中”字;“亟”作“極”。
濕衣繆處,以復(fù)其形,
繆,異也。衣肉不相保附,故曰繆處。調(diào)之既得腎氣動已,則衣肉相得,故曰復(fù)其形也。
平按:“濕衣繆處”《素問》作“溫衣繆刺其處”。
開鬼門,
五神通之者也。
潔靜府,
潔,清靜也。心之不濁亂。
精以時(shí),
命門所藏之精既多,以時(shí)而有。
服五湯,有五疏,修五臟,
五湯,五味湯也。藥有五味,以合五行,相克相生,以為補(bǔ)瀉,五氣得有疏通,以修五臟也。
平按:《素問》“五湯”作“五陽”;“有五疏,修五臟”作“已布疏,滌五臟”。
故精自生,形自盛,骨www.med126.com肉相保,巨氣乃平。黃帝曰:善哉。
腎間動氣,人之生命,故氣之和則精生,精生則形盛,形精既盛則骨肉相親,于是大氣平和,是為病形雖成,療之有驗(yàn)。
平按:注下“精生”,“精”字袁刻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