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忠
中藥是否有毒?臨床使用是否安全?
朱砂、
雄黃、硫磺、
川烏、
草烏等有毒中藥應該如何使用?中藥之毒,其實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進行探討。
中藥含有毒性成分,并不意味著對人體有害
第一個層面就是藥材本身就存在毒性,這在我國古代醫(yī)書中早有記載。傳統(tǒng)醫(yī)學認為“是藥三分毒”,并將藥物分為大毒、有毒、小毒、無毒四類。凡使用小劑量即可發(fā)生不良反應且癥狀發(fā)生快而重的稱大毒;使用較大劑量方出現(xiàn)不良反應,且癥狀發(fā)生較慢、較輕的稱有毒;使用大劑量或蓄積到一定程度才出現(xiàn)不良反應且不良反應程度較輕的稱為小毒;一般不發(fā)生不良反應,用超大劑量或蓄積到相當程度才出現(xiàn)不良反應的稱為無毒!渡褶r本草經(jīng)》中收載365種中藥,按藥物的毒性和療效分為上、中、下三品:上品120種,能補養(yǎng),無毒,可以長服、久服;中品120種,能治病補虛,無毒或有小毒,斟酌使用;下品125種,專治大病,多有毒,不可多服,不能久服。我國2005年版藥典中共收載有毒中藥72種,其中大毒10種,有毒38種,小毒24種。
有毒中藥臨床應用是否一定引起不良反應呢?臨床實踐證明,中藥含有毒性成分,并不意味著一定對人體有害。這是因為:一方面,藥材經(jīng)過炮制可以減毒增效;另一方面,某些中藥材的適量毒性可以起到以毒攻毒的治療作用,而中藥的復方配伍可有效抵消其毒性反應。中藥復方配伍講究“君、臣、佐、使,相生相克”,或增強藥效,或制約毒性,達到最好、最安全的療效。有毒性的中藥不會單獨使用,而是與其他味藥配伍,保證復方中藥在發(fā)揮總體療效的同時,其中單味藥可能產(chǎn)生的毒性也降到最低,這在體內是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但是,如果以西藥的標準靜止地進行檢測,毒性必定超標,而事實上這樣的中藥是安全的。當然,毒性藥材在中藥配方中的量是有限定的,而且不能長期服用,有其嚴格的規(guī)范。以“安神之第一品”朱砂為例,因為含有硫化汞成分,盡管研究顯示不會被人體吸收,但畢竟有毒,所以“不宜大量服用,也不宜少量久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在經(jīng)典中藥“
朱砂安神丸”中,朱砂與
黃連、炙
甘草、生
地黃、
當歸配伍,朱砂為“君”藥,黃連為“臣”藥,
生地黃和當歸為“佐”藥,
炙甘草和中調藥,防朱砂質重礙胃,為“使”藥。其中,佐藥和使藥的存在就是突顯朱砂療效的同時,盡可能減輕其毒副作用。此外還有
砒霜,從砒霜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三氧化二砷對治療
白血病有特效,已經(jīng)在國際上得到公認。
由此可見,只要能根據(jù)中醫(yī)理論正確合理地使用有毒中藥,這些毒性成分不僅對人體沒有害處,還能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
中藥的毒性或源于臨床不正確的使用
第二個層面是中藥的毒性并非來自中藥本身,而是由于臨床不正確的使用。中藥的毒性反應主要包括對中藥的不正常使用和不合理應用產(chǎn)生的后果,如中藥質量不合格,使用中不符合辨證論治原則,超時超量使用,等等,這些情況往往易被誤認為“中藥毒性反應”。
中藥在用量不當?shù)那闆r下毒副作用就會產(chǎn)生,并非只有有毒中藥才會產(chǎn)生毒副作用,一些公認無毒的中藥也會產(chǎn)生毒副作用。比如甘草,《神農本草經(jīng)》將其列為上品,因其味甘甜而得名,其功能為補脾益氣、潤肺止咳、清熱解毒,為緩和及調補之藥,歸經(jīng)能入十二經(jīng)。中醫(yī)在處方中常用甘草來調和諸藥性,起協(xié)調作用等。有資料顯示,甘草用量超大、久服,可出現(xiàn)毒副反應,如脘腹痞滿或
水腫等病。又如
人參,其功能為大補元氣、生津止渴、增強免疫力等。據(jù)《醫(yī)學源流》中徐大椿論人參,“夫人參用之而當,實能補養(yǎng)元氣,拯救危險。故病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憊,或邪深或正氣怯若,則于除邪藥中……乃不察其有邪無邪,是虛是實,又佐以純補溫熱之品,將邪氣盡行補往,輕者邪氣永不復出,重者即死矣”,F(xiàn)有研究資料顯示:“服用人參適量對身體各生理器官有益,如服用超量,對人的神經(jīng)有興奮作用,或出現(xiàn)口
鼻出血、煩躁不安等不良反應,嚴重者對人體可導致不良后果!
此外,臨床中如果出現(xiàn)寒證用寒藥、熱證用熱藥、虛證用攻邪之藥等辨證錯誤,副作用也會自然產(chǎn)生。
中藥的毒性還與品種、名稱混亂有關。由于歷史原因,中藥的品種、名稱比較混亂,有的藥物一個品種有多個品名,還有的是同名異物。由于品種復雜,產(chǎn)地各異,藥效及毒性也有差別。如據(jù)有關資料:中藥
貫眾品種約有36種,品類繁多,商品存在一名多物現(xiàn)象。據(jù)考證,除綿馬貫眾主含綿馬酸類物質有毒外,其他品種均未發(fā)現(xiàn)有毒。又如常用中藥
五加皮,歷代本草所記載的五加皮為五加科五加屬植物的根皮。過去京津一帶習用的五加皮為蘿摩科植物杠柳的根皮,主產(chǎn)于河北等地,其功能為祛風濕、強筋骨。據(jù)資料報道: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屬五加科,不含強心苷而無毒;北五加皮(又名
香加皮)屬蘿摩科,含強心苷而有毒。
即使是源于同一種的中藥,因用藥部位的不同,其成分的含量及所含毒性也有差異。比如
蒼耳,全株有毒,果實
蒼耳子比全草毒性大,嫩葉比老葉毒性大。所以,植物類中藥的采集時間會直接影響藥物的功效與毒性。傳統(tǒng)經(jīng)驗是:對植物中藥的地下部位根及根莖類藥材,一般是在秋后至春初的時間采集,此時藥物的有效成分及毒性含量較高;對莖枝葉全草類藥材,一般應在植物生長旺盛時及花朵未開時采集為宜,因這時藥效成分貫滿全株,質量最佳。
對中藥之毒,應科學認識,正確使用,只有掌握好中醫(yī)藥的基本理論,正確進行臨床辨證,才能使有毒變成無毒,才能使有毒中藥成為治病救人的良藥。
來源:中國醫(y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