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國藥科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與學制
1.培養(yǎng)目標: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 和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 技術上做出創(chuàng)造性成果的高級藥學專門人才。
2.學制:三年。
2016年,我校預計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176名左右(最終以教育部下達計 劃為準)。各學科專業(yè)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批準下達的招生計劃數進行調整。
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列出的導師僅表示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人員名單,是否具有2016年博士生招生資格需要到2015年12月31日后確定。
我校每位博導每年的招生名額有限,一般為一名(含碩博連讀、申請-考核);請務必在報名前與擬報考導師聯(lián)系,在征得該導師同意后方可報考。
招生專業(yè)與導師信息查看《中國藥科大學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yè)目錄》和研究生院網站招生欄目中的導師風采。
三、招考方式
1.申請-考核
“申請-考核”制是面向校內外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和已獲碩士學位等人員遴選博 士生的招生方式。
2016年所有招生學院各博士招生學科均采用“申請-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 生,具體申請條件和實施辦法查看《中國藥科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 生選拔辦法(試行)》(藥大研〔2014〕246號)。
2.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是面向符合報考條件的本校內全日制學術學位優(yōu)秀在讀碩士生遴選 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體要求查看《中國藥科大學2016年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管 理辦法》(藥大研函〔2015〕23號)。
四、報考條件:
(一)以“申請-考核”方式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 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學術不端及其它違法違 紀行為。
3.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是國家統(tǒng)招學歷教育碩士生,且最遲在 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或已獲得碩士學位(含專業(yè)學位)的人員醫(yī)學.全.在.線m.gydjdsj.org.cn;在讀非全日制專 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須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后方可報名;持海外學歷人員在報名時必須 已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并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4.以碩士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獲得學士學位六年或六年以上;
⑦具有副高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①學習過與我校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碩士學位課程不少于7門 (包括第一外國語、政治理論課及專業(yè)必修課),必須由原學習單位的研究 生管理部門出具成績單(原件),其中第一外國語應通過同等學力申請碩士 學位人員的全國統(tǒng)考,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④近三年內(自報名時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開發(fā)行的核心期刊 上發(fā)表2篇或2篇以上相當于碩士水平的系列科研論文。
5.身體、心理狀況符合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心理健康要求。
6.兩名所報學科專業(yè)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 見(包括政治思想、業(yè)務水平、外語水平、科研能力等)。
7.現(xiàn)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照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必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區(qū) 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同意,并將加蓋公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 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隨報考材料一并寄送。
在符合上述各項要求的基礎上,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國藥科大學博士研究 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辦法(試行)》執(zhí)行。
(2)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
須為中國藥科大學在讀二、三年級學術學位優(yōu)秀碩士研究生;符合上述(一) 中1、2、5、6各項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中國藥科大學2016年招收碩博 連讀研究生管理辦法》執(zhí)行。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所有考生(“申請-考核”、碩博連讀)均 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信息必須完整、有效,身份證號和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務必 準確無誤。
3.考生應準確填寫報考類別,提交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業(yè)——擬錄取時須將本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我校;畢業(yè) 后采取畢業(yè)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
②定向就業(yè)——在被錄取前研究生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合 同,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畢業(yè)后學歷、學位證書發(fā)往簽訂合 同的用人單位。
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能按時轉入我;虿荒芎炗喍ㄏ蚓蜆I(yè)合同的考生不予 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