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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通知

武漢市國家衛(wèi)生人才網(wǎng):2015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通知: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優(yōu)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公務員力度,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關于印發(fā)<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武組文〔2013〕97號)和全市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5年度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優(yōu)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公務員力度,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13〕3號)、《關于印發(fā)<武漢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武組文〔2013〕97號)和全市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5年度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公務員的職位、資格條件及報名范圍

全市36個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71個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共遴選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100名。

(一)遴選職位

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及報名范圍由各遴選機關制定,詳見《2015年度武漢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聯(lián)系。

(二)遴選范圍

1、各區(qū)直黨政機關、街道(鄉(xiāng)鎮(zhèn))機關在編在崗、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公務員。

2、各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機關在編在崗、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登記的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3、市直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各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崗、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登記的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工作人員。

4、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和規(guī)劃局所屬的各區(qū)分局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機關的公務員;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市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在公開遴選范圍之內。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選職位專業(yè)要求。

3、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時間計算至2015年6月30日)。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選調生應具備兩年以上街道(鄉(xiāng)鎮(zhèn))實際工作經(jīng)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不得報考與遴選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中組發(fā)〔2011〕31號)所列應予回避情形的職位。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五年內有嚴重違反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程序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6月24日12∶00-6月30日12∶00。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個人自愿的基礎上,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人員經(jīng)由所在機關組織推薦或個人申請報名,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whptc。org/)填寫遴選報名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報考申請。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過網(wǎng)絡進行。各遴選機關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遴選職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于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補填;如需補充資料的,可提供電子郵箱,要求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報名期間,各遴選機關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為報考人員提供咨詢服務。有條件的遴選機關,可以組織人員網(wǎng)上在線咨詢和交流。

經(jīng)過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根據(jù)情況進行調劑。調劑后仍低于5:1的,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公開遴選計劃數(shù)。

3、報名確認

實行網(wǎng)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于7月2日9∶00-7月5日24∶00前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確認、繳費,按規(guī)定網(wǎng)上繳納考試報名費50元(鄂價費〔2007〕18號)。  7月10日9:00至7月12日9:00從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yè)知識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等能力素質。

筆試考試時間:7月12日9:00—12:00。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考生可于7月18日后登錄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攜帶身份證、紙質《武漢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網(wǎng)上打印,需經(jīng)工作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和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在各遴選機關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復審對象。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人數(shù)比例低于3:1的,由遴選機關提出申請,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公開遴選計劃數(shù)。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在遴選的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遴選資格。

3、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遴選機關可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在面試前組織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遴選機關制定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工作方案,明確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在職位公告中明確。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能力素質。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資格復審情況,在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面試公告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進入面試后放棄面試的人員,需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由遴選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符合條件人員。

7月下旬,面試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指導下,由各遴選機關在統(tǒng)一的時間段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面試過程。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試題采取委托市人事考試中心命制與遴選機關命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人,主考官由遴選機關黨委(黨組)選派。遴選機關以外的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具有豐富組織人事工作經(jīng)驗且持有面試考官證的人員中選派。

5、計算綜合成績  

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普通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綜合成績。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50%,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占10%計算綜合成績。

四、考察和體檢

1、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選機關按照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各遴選機關黨委(黨組)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考察對象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人數(shù)1.5: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人選。各遴選機關組建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組不少于2人,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采取工作實事公示、談話核實、查閱檔案、民主評價、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履職盡責、干事創(chuàng)業(yè)和德才表現(xiàn)情況,分析考察對象與公開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

2、體檢

各遴選機關組織考察人員進行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修訂內容執(zhí)行。

遴選機關確定擬遴選人選后,以書面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參加體檢的人員到遴選機關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提前與遴選機關聯(lián)系而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符合條件人員。

五、公示與任職

各遴選機關黨委(黨組)對報考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職位匹配程度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集體研究提出擬任職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遴選機關分別在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原工作機關和遴選機關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對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jīng)調查核實的,取消任職資格。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政策咨詢電話:(027)82402593(市委組織部)

(027)82402941(市公務員局)

附件:1、武漢市2015年度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武漢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中共武漢市委組織部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漢市公務員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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