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在分類改革期間的用人需求,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分類推進事業(yè)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zhí)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guī)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和吉林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m.gydjdsj.org.cn,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吉林工業(yè)和信息化廳、吉林省衛(wèi)生廳、吉林省環(huán)境保護廳、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水利廳、吉林省文化廳、吉林省體育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吉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吉林省科學技術協(xié)會、吉林省農業(yè)科學院、中共吉林省委黨校(吉林省行政學院)、吉林省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決定,所屬57家事業(yè)單位2012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4年11月19日至1976年11月1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1月19日為準。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2年11月27日、28日上午9:00—11:20,下午13:00—16:0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附件:
1: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
2: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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