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2016年執(zhí)業(yè)藥師考后審核補充說明
根據(jù)《關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6﹞17號)要求,現(xiàn)將長治市成績合格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核有關事項補充說明如下:
一、關于學歷學位審核的補充說明
考生除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由考生本人在學信網(wǎng)(http://account.chsi.com.cn)自行注冊后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學歷和無法在學信網(wǎng)注冊的學歷需提供個人檔案內(nèi)學生登記表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專用章或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專用章,檔案管理或人事管理部門負責人需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m.gydjdsj.org.cn。個人檔案中學生登記表丟失的到學;蛳嚓P單位開具有關證明或復印有關原始檔案并蓋章簽字。
二、關于工作年限及從業(yè)年限證明的補充說明
專業(yè)年限證明除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三、關于《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中“單位意見”的補充說明
登記表中的“單位意見”除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外,要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關于照片的補充說明
請考生攜帶2寸彩照3張(與報名時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報名序號后五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
>>>山西省2016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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