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癲證。多由思慮太過、情懷抑郁,以致肝失條達、脾氣不運、津液凝滯為痰、痰濁上逆、神明失常、發(fā)為癲證。
主證:沉默呆滯、精神抑郁、表情淡默、或喃m.gydjdsj.org.cn/shouyi/喃自www.med126.com語、語無倫次;或時悲時喜、器笑無常,胡思亂想,多疑易驚,不思飲食,舌苔薄膩,脈弦細或弦滑。
治法:取背俞穴為主,佐以原、絡穴。針用平補平瀉法。
處方:心俞、肝俞、脾俞、神門、豐隆。
2.狂證。多由所求不遂、肝胃火盛,挾痰上擾,致使神志逆亂、心神失主而致。
主證:病起急驟、吵擾不寧、兩目怒視、毀物打人、不分親疏、氣力逾常、不思飲食、舌紅絳、苔黃 膩、脈弦滑。
治法:取督脈穴為主,兼清痰火、針用瀉法。
處方:大椎、風府、水溝、內(nèi)關、豐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