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二第八十《大惑論》。又自篇首至“甚者為惑”,見《甲乙經(jīng)》卷十二第四,又自“人之喜忘者”至“故不嗜食也”,見《甲乙》卷十二第一。自m.gydjdsj.org.cn/yishi/“病而不得臥出者”至末,見《甲乙》卷十二第三,惟編次小異。
黃帝問于岐伯曰:余嘗登于清冷之臺,中階而顧,匍匐而前,則惑。余私異之,竊內怪之,狂瞑獨視,安心定氣,久而不解,獨轉獨眩,被發(fā)長跪,俛而視之,后久之不已,卒然自止,何氣使然?
小怪曰異之,大異曰怪之。瞑,目合也。俛而視之,下直視也。何氣使然,問其生惑所由也!稗D”,有為“傳”;“!庇袨椤按唷,量誤也!袄洹保斜緸椤傲恪币。
平按:《靈樞》“嘗登”作“嘗上”;“狂瞑”作“獨瞑”;“獨轉”作“獨傳”;“自止”作“自上”。《甲乙》“清冷之臺”作“青霄之臺”;“中階”作“中陛”;“而顧”作“而惑”;無“匍匐”至“怪之”十四字;“獨瞑獨視”作“獨冥視之”;“被發(fā)”上,無“獨轉獨!彼淖;“后久之不已”作“久不已”三字。
岐伯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于目而為之精。
五臟六腑精液,及臟腑之氣清者,上升注目,以為目之精也。
平按:《甲乙》無“皆”字。
精之果者為眼,
精之果,別稱為眼。果,音顆。
平按:《靈樞》“果”作“窠”;無“者”字。《甲乙》“果”作“裹”。
骨之精為瞳子,
腎精主骨,骨之精氣為目之瞳子。
筋之精為黑眼,
肝精主筋,筋氣以為精之黑眼也。
血之精為絡,
心精主血,血氣以為眼精赤絡。
其果氣之精為白眼,
肺精主氣,氣之精為白眼。
平按:《靈樞》“果”作“窠”。《甲乙》“其果”作“其絡”;“白眼”作“白睛”。
肌肉之精則為約束裹擷,
脾精主肉,肉氣之精以為眼之束約裹擷。擷,胡結反。
平按:《甲乙》“擷”作“契”。
筋骨血氣之精而與脈并為系,上屬于腦,后出于項中。
四氣之精并脈合為目系,其系上屬于腦,后出項中。
故邪中于項,因逢其身虛,其入深,則隨眼系以入于腦,則腦轉,腦轉則引目系,目系急,急則目眩以轉矣。
后曰項,前曰頸。以目系入腦,故邪循目系,腦轉目眩也。
平按:《甲乙》“項”作“頭”;“因”作“目”。《靈樞》“入于腦”下,重“入于腦”三字,《甲乙》重“入”字!澳肯担肯导,急”《靈樞》、《甲乙》作“目系急,目系急”。
邪中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則精散,精散則視歧,故見兩物。
五精合而為眼,邪中其精,則五精不得比和,別有所見,故視岐見于兩物,如第二問等也。
平按:“邪中其精”《靈樞》作“邪其精,其精”五字,《甲乙》作“邪中其精,則其精”。袁刻“精”誤作“經(jīng)”,注亦誤。
目者,五臟六腑之精也,營衛(wèi)魂魄之所常營也,神氣之所生也,故神勞則魂魄散,志意亂。
目之有也,凡因三物:一為五臟六腑精之所成,二為營衛(wèi)魂魄血氣所營,三為神明氣之所生。是則以神為本,故神勞者,魂魄意志五神俱亂也。
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陰,白眼、赤脈法于陽,故陰陽合傳而精明也。
是以骨精瞳子、筋精黑眼,此二是肝腎之精,故法于陰也。果氣白眼及血之赤脈,此二是心肺兩精,故法于陽也。肺雖少陰,猶在陽中,故為陽也。此之陰陽四精和合,通傳于氣,故曰精明也。
平按:《甲乙》“白眼”作“白睛”;“合傳”作“合揣”,注云:“《靈樞》作傳!
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分精亂而不傳,卒然見非常之處,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
心臟者,m.gydjdsj.org.cn/yaoshi/心內形也。心者神之用,神者心之主也。故神勞分散,則五精亂不相傳,卒見非常兩物者也,以其精神亂為惑也。
平按:“傳”《靈樞》作“轉”,《甲乙》作“揣”,注云:“一作轉!
黃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東苑,未嘗不惑,去之則復,余惟獨為東苑勞神乎?何其異也?
清冷之臺在東苑,故每往登臺則惑,去臺則復于常,豈不為彼東苑勞神,遂至有惑,是所可怪也。
岐伯曰:不然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惡,卒然相感,則精氣亂,視誤故惑,神移乃復。
夫心者神用,謂之情也。情之所喜,謂之欲也。故情之起欲,是神之所惡;神之所好,心之所惡。是以養(yǎng)神須去情欲,欲去神安,長生久視;任心所作,則情欲百端,情欲既甚,則傷神害命。斯二不可并行,并行相感則情亂致惑;若得神移反本,則惑解神復。
平按:“卒然相感”《靈樞》、《甲乙》“感”作“惑”。注“并行相感”,袁刻“感”誤作“惑”。
是故間者為迷,甚者為惑。黃帝曰:善。
間,輕也。甚,重也。此為第一惑邪。
黃帝曰:人之喜忘者,何氣使然?岐伯曰:上氣不足,下氣有余,腸胃實而心肺虛,虛則營衛(wèi)留于下久,不以時上,故喜忘矣。
心肺虛,上氣不足也。腸胃實,下氣有余也。營衛(wèi)行留于腸胃不上,心肺虛故喜忘。復有上時,又得不忘也。此為第二喜忘邪也。
平按:“喜忘”《靈樞》、《甲乙》作“善忘”!鹅`樞》“久”下有“之”字。
黃帝曰:人之喜饑而不嗜食者,何氣使然?岐伯曰:精氣并于脾,熱氣留于胃,胃熱則消谷,谷消故喜饑。胃氣逆上故胃管寒,胃管寒故不嗜食也。
精氣,陰氣也。胃之陰氣并在脾內,則胃中獨熱,故消食喜饑。胃氣獨熱,逆上為難,所以胃咽中冷,故不能食也。此為第三不嗜食邪。
平按:《靈樞》、《甲乙》“喜饑”作“善饑”;“胃管”作“胃脘”。
黃帝曰:病而不得臥出者,何氣使然?岐伯曰:衛(wèi)氣不得入于陰,常留于陽,留于陽則陽氣滿,滿則陽蹻盛,不得入于陰,陰氣虛,故目不得瞑矣。
衛(wèi)氣晝行陽脈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二十五周,晝夜周身五十周。若衛(wèi)行陽脈,不入臟陰,則陽脈盛,則陽蹻盛而不和,陰蹻虛也。二蹻并至于目,故陽盛目不得瞑,所以不臥。此為第四不得臥邪。瞑,音眠。
平按:《靈樞》“臥”下無“出”字,疑衍!都滓摇贰邦ā弊鳌懊摺。
黃帝曰:病而目不得視,何氣使然?岐伯曰:衛(wèi)氣留于陰,不得行于陽,留于陰則陰氣盛,盛則陰蹻滿,不得入于陽,陽氣虛,故目閉焉。
衛(wèi)氣留于五臟,則陰蹻盛不和,惟陰無陽,所以目閉不得視也。以陽主開,陰主閉也。此為第五不得視邪也。
平按:“病而目”《靈樞》作“病目而”,《甲乙》作“目閉”二字;“留”作“行”;“行”作“入”,注云:“《九卷》行作留,入作行!
黃帝曰:人之多臥者,何氣使然?岐伯曰:此人腸胃大而皮膚瀒,而分肉不解焉。腸胃大則衛(wèi)氣留久,皮膚瀒則分肉不解,其行遲。夫衛(wèi)氣者,晝日常行于陽,夜行于陰,故陽氣盡則臥,陰氣盡則寤。故腸胃大,則衛(wèi)氣行留久;皮膚瀒,分肉不解,則行遲。留于陰也久,其氣不精,則欲瞑,故多臥。腸胃小,皮膚滑以緩,分肉解利,衛(wèi)氣之留于陽也久,故少臥焉。
其人腸胃能大,皮膚能澀,大則衛(wèi)氣停留,瀒則衛(wèi)氣行遲,留而行瀒,其氣不精,故多臥少寤;反之少臥。此為第六多臥邪也。
平按:“瀒”《靈樞》作“濕”,《甲乙》作“澀”。“不精”《靈樞》作“不清”。注“多臥邪”,袁刻“邪”作“者”。
黃帝曰:其非常經(jīng)也,卒然多臥者,何氣使然?岐伯曰:邪氣留于上焦,上焦閉而不通,已食若飲湯,衛(wèi)反留于陰而不行,故卒然多臥。
邪氣留于上焦,上焦之氣不行,或因飲食,衛(wèi)氣留于心肺,故悶而多臥。此為第七邪也。
平按:“衛(wèi)反留”《靈樞》作“衛(wèi)氣留久”,《甲乙》作“衛(wèi)氣久留”。
黃帝曰:善。治此諸邪奈何?岐伯曰:先其腑臟,誅其小過,后調其氣,盛者瀉之,虛者補之,必先明知其形氣之苦樂,定乃取之。
療此七邪之法,先取五臟六腑諸募等臟腑之上諸穴,除其微過,然后調其臟腑五輸六輸而補瀉之。補瀉之前,必須明知形氣虛實苦樂之志,然后取之。
平按:“先其腑臟”《靈樞》作“先其臟腑”,《甲乙》作“先視其腑臟”!靶螝狻薄鹅`樞》作“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