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
處方來(lái)源 | 《外臺(tái)》卷三十一引《崔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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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
加減 | |
功效 | 補(bǔ)養(yǎng),益精神,令人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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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大風(fēng)惡疾,及一切諸風(fēng),乃至骨髓中毒風(f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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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
用法用量 | 上銼訖量之,以水2石5斗,煮取6斗汁,如釜小可分煮之,即分3斗汁,將浸曲1斗2升,高量其曲,加于常法5分,為藥力費(fèi)曲故也。余3斗汁,留將拌(饣賁)料,糯米1石2斗,分作5酘,凈淘干漉,以上并大斗。第1酘1日炊4斗米,取藥汁9升拌酘熟,細(xì)切生地黃3斗,和米下之;第2酘3日炊3斗米,取藥汁7升拌,酘熟,與杏仁1斗(去皮尖)碎和搗如泥下之;第3酘5日炊2斗米,取藥汁6升半拌,酘熟,取木麻子1斗,搗碎和下之;第4酘7日炊2斗米,取藥汁4升半拌,酘熟,取胡麻1斗,搗碎和下之;第5酘9日炊1斗米,取藥汁3升拌,酘下之。上以前5酘法,須米消盡,即炊酘之,未必要須隔日,其酒如米少味薄,更炊1-2斗米下之,使味足,然后去糟取清,依常法飲半升,不能者,可量性多少,常使有酒氣逼,夜飲最是所宜,此酒縱非風(fēng)疾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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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
臨床應(yīng)用 | |
藥理作用 | |
各家論述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