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根據(jù)各專業(yè)(或各方向)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 = 初試成績 ÷5 (或 3 ) × 權重 + 復試成績(百分制) × 權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院系可以院或系為單位,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xiàn)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醫(yī).學,全 在線提供m.gydjdsj.org.cn。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4. 各院系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招生辦審核。并為每位考生填寫 “ 錄取審批表 ” 報送至校招生辦。
5. 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的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擬錄取信息必須上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