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調劑工作的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
1、考生填寫調劑信息。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按要求填報調劑我校相關專業(yè)志愿。
2、學院審核調劑。各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系統(tǒng)內將擬調劑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復試備選庫后,匯總擬調劑考生總表報研究生院審核。
3、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發(fā)出調劑復試通知。經過院系挑選的考生,經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通知調劑考生參加復試。復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屆時的相關通知,或關注我校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fā)布的相關信息www.med126.com。
4、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忌仨氃谘芯可赫猩k公室發(fā)出復試通知的24小時內,在調劑系統(tǒng)中點擊“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5、考生辦理調檔手續(xù)。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辦理調檔手續(xù),上述調劑考生的檔案材料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主要指一志愿報考單位寄出的初試試卷等)到達我校研究生院,才予以擬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