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名 | 越鳥。 |
釋名 | 時珍曰:孔,大也。李昉呼為南客!惰髸分^之摩由邏。 |
產(chǎn)地 | 弘景曰:出廣、益諸州。恭曰:交廣多有,劍南元無。時珍曰:按《南方異物志》云:孔雀,交趾、雷、羅諸州甚多, |
生境 | 生高山喬木之上。 |
性味 | 有毒。 |
歸經(jīng) | |
藥物形態(tài) | 大如雁,高三四尺,不減于鶴。細頸隆背,頭戴三毛長寸許。數(shù)十群飛,雌者尾短無金翠。雄者三年尾尚小,五年乃長二三尺。夏則脫毛,至春復(fù)生。自背至尾有圓紋,五色金翠,相繞如錢。 |
品種考證 | |
養(yǎng)殖栽培 | |
采收 | |
加工 | |
鑒別 | |
貯藏 | |
炮制 | |
質(zhì)量鑒定 | |
主治 | |
功用 | |
用法 | |
用量 | |
毒副作用 | 宗奭曰:不可入目,令人昏翳。 |
臨證應(yīng)用 | |
配伍應(yīng)用 | |
配伍禁忌 | |
妊娠禁忌 | |
食忌 | |
使用注意 | |
附方 | |
醫(yī)案 | |
藥用機理 | |
全文 | 孔雀 (《別錄》下品) 【釋名】越鳥。 時珍曰:孔,大也。李昉呼為南客!惰髸分^之摩由邏。 【集解】弘景曰:出廣、益諸州。方家罕用。 恭曰:交廣多有,劍南元無。 時珍曰:按《南方異物志》云:孔雀,交趾、雷、羅諸州甚多,生高山喬木之上。大如雁,高三四尺,不減于鶴。細頸隆背,頭戴三毛長寸許。數(shù)十群飛,棲游岡陵。晨則鳴聲相和,其聲曰都護。雌者尾短無金翠。雄者三年尾尚小,五年乃長二三尺。夏則脫毛,至春復(fù)生。自背至尾有圓紋,五色金翠,相繞如錢。自愛其尾,山棲必先擇置尾之地。雨則尾重不能高飛,南人因往捕之。或暗伺其過,生斷其尾,以為方物。若回顧,則金翠頓減矣。山人養(yǎng)其雛為媒;蛱狡渎,雞伏出之,飼以豬腸、生菜之屬。聞人拍手歌舞,則舞。其性妒,見采服者必啄之。《北戶錄》云:孔雀不匹,以音影相接而孕;虼气Q下風(fēng),雄鳴上風(fēng),亦孕!都皆郊吩疲嚎兹鸽m有雌雄,將乳時登木哀鳴,蛇至即交,故其血、膽?yīng)q傷人。《禽經(jīng)》云“孔見蛇則宛而躍”者是矣。 肉 【氣味】咸,涼,微毒。藏器曰:無毒。 【主治】解藥毒、蠱毒(《日華》)。 【發(fā)明】時珍曰:按《紀(jì)聞》云:山谷夷人多食之,或以為脯臘,味如雞、鶩,能解百毒。人食其肉者,自后服藥必不效,為其解毒也。又《續(xù)博物志》云,李衛(wèi)公言:鵝驚鬼,孔雀辟惡,??厭火。 血 【主治】生飲,解蠱毒,良(《日華》)。 【發(fā)明】時珍曰:熊太古言,孔雀與蛇交,故血、膽皆傷人;而《日華》及《異物志》言,其血與首,能解大毒,似不相合。按孔雀之肉既能解毒,何血獨傷人耶?蓋亦猶雉與蛇交時即有毒,而蛇伏蟄時即無毒之意耳。 屎 【氣味】微寒。 【主治】女子帶下,小便不利(《別錄》)。治崩中帶下,可敷惡瘡(《日華》)。 尾 【氣味】有毒。宗奭曰:不可入目,令人昏翳。 |
語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