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yī)科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通知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哈爾濱醫(yī)科大學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和《教育部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要求,按照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的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嚴格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實行差額復試;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
4、未參加復試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復試基本分數線
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型學位類) | ||||
學科門類(專業(yè))名稱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法學[03] |
315 |
42 |
63 | |
理學[07] |
290 |
38 |
57 | |
醫(yī)學(不含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 [10] |
295 |
38 |
114 | |
中醫(yī)類照顧專業(yè)*中西醫(yī)結合[1006] |
265 |
34 |
102 | |
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 | ||||
專業(yè)學位名稱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臨床醫(yī)學(不含臨床醫(yī)學照顧專業(yè))、口腔醫(yī)學、公共衛(wèi)生、護理、藥學、中藥學[105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
295 |
38 |
114 | |
臨床醫(yī)學照顧專業(yè)*中西醫(yī)結合臨床[105126] |
265 |
34 |
102 |
凡第一志愿報考哈爾濱醫(yī)科大學并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包括推免生和單考生),請于2012年4月12日(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4月13日(半天上午8:30-11:30)到哈爾濱醫(yī)科大學校部(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保健路157號)公共衛(wèi)生學院樓A區(qū)一樓陽光大廳報到。(注意:為避免考生排隊時間過長,我們采取分流報到,4月12日上午:考生編號尾號為0001-2000;4月12日下午:考生編號尾號為2001-4000;4月13日上午:考生編號尾號為4001-5318)
復試分為三部分,即專業(yè)科目筆試(含外國語測試,外國語測試不計入總分,但作為錄取參考)、專家組面試(含外國語和專業(yè)知識)及導師面試。
四、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復試報到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出示學生證)、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
2、同等學力考生(指大專畢業(yè)滿兩年者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同時確定加試的兩門科目。
3、思想品德和學習工作表現鑒定表(見附件)。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復印紙復印。材料必須真實,否則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五、研究生復試時間一覽表: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內容 |
4月12日-13日 | 詳見通知內容 | 公共衛(wèi)生學院一樓大廳 | 報到 |
4月13日 | 17:30-21:00 | 準考證上指定考場 | 專業(yè)科目筆試和外國語測試 |
4月14日 | 報到時詳見通知 | 報到時詳見通知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 專家組面試 |
4月15日 | 8:00 | 公共衛(wèi)生學院樓C區(qū)二樓26號教室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
六、說明:
請各位考生嚴格按照復試時間表進行復試,相關通知我們會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或在指定位置張貼公告,在此期間,請各位考生耐心等待。通過復試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待國家錄取檢查結束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其他未盡事宜由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